近年來,虐童事件不斷見諸報端,引發(fā)了全社會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和思考。比如,日前,湖南益陽一家幼兒園內(nèi),保潔員李某因為嫌孩子吵鬧,竟用膠帶將孩子的嘴巴封住,整個過程長達十余分鐘。李某還在此期間叮囑孩子,不準將事情告訴父母。整個事件性質(zhì)惡劣,媒體曝光的監(jiān)控視頻也是觸目驚心。
其實,虐童現(xiàn)象,不僅指我們常說的老師體罰學生,更包括父母打罵子女。通常我們會忽略后者及其代際傳遞的影響。
事實上,虐童事件的頻繁發(fā)生,也有更深層意義上的文化背景,并不單純是“人性之惡”的體現(xiàn)。
2015年,寧德霞浦縣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但警方介入后,認定父母對孩子只是“正常管教”,不屬于虐待。
我在上初中的時候已算是相當程度的乖學生,但在成績不理想時,被學校老師用鋼制戒尺打手心仍是家常便飯,而在家長們看來,老師打?qū)W生是重視該學生的體現(xiàn),要遠遠好過對學生不聞不問。
在國內(nèi)的社交網(wǎng)絡(luò)上,我們時常能看到類似的討論:“什么時候可以打孩子,什么時候不能打”、“打孩子的時候應(yīng)當把握哪些原則”等等。我們基本可以認定,“不打不成器”仍然是中國的家長們認可的育兒真理。這也是虐童事件層出不窮的原因:它背后有強大的社會文化心理支撐。
在法律層面上,虐待兒童當然是被禁止的。但在我國的刑法當中,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jié)惡劣的程度,才會被認定為虐待。因此,對于兒童偶爾的打罵、凍餓、趕出家門等,在很多具體的案例中會被定性為“體罰”,而不會被認定為虐待而入刑。
一項調(diào)查顯示,中國兒童中有三分之二曾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打罵;被調(diào)查的高中生和大學生中,有約30%的人因童年時被體罰而出現(xiàn)精神抑郁癥狀。曾遭父母打罵的孩子,有9.2%產(chǎn)生過輕生的念頭,18.1%試圖離家出走,還有6%會在心中埋下“復仇”的種子。同時,兒童對于暴力傷害的恐懼也高于其他傷害。
如今,所謂的“打罵文化”的主角,從以往的父母、老師甚至變成了如今的保潔員等。在這種強大的社會文化心理支撐下,那些保潔員們把管教孩子中的膠帶封嘴、喂食芥末等等虐童行徑理所當然地當做“正常管教”,而沒有任何的罪惡感。
近年來,虐童問題在我國社交媒體上的能見度不斷提升,其他國家對這一問題的處理方式也不斷被人們所熟知。正因如此,每每出現(xiàn)虐童事件,總是會在短時間里充分發(fā)酵,并進一步引發(fā)人們對這一問題的關(guān)注。
但我認為,若不從根本上匡正整個社會文化對體罰兒童問題的認知,并在法律層面降低虐童行為認定的門檻,其他類似的事件還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xiàn),因為文化的慣性和作惡成本的低廉會令人下意識地把這種惡劣的行徑當作一種合理的教育手段。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我們今天對待他們的方式,就是我們對待整個國家和社會未來的方式。在這個問題上,僅有義憤填膺是遠遠不夠的。所有有孩子和沒孩子的人,恐怕都要在精神層面和制度層面,對這一問題展開系統(tǒng)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