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挖掘現(xiàn)場尋找受害人。
案情撲朔迷離,真相浮出水面
年輕的上門女婿大力(化名)長年在外打工。2014年1月的一天,他在給小姨打了一通含含糊糊的電話后,再無音訊。
2017年1月,杭州桐廬警方接手了這起異常艱辛的案子。警方根據(jù)線索,在冰冷的冬雨中,挖山尋找失蹤者大力。
開挖整整14天,面前的大山被挖去半屏后,警方終于找到了一具腐爛的男尸。他,最終被證實就是可憐的大力。
這起失蹤案,實際是一起非法傳銷致人死亡的案件,主要案犯已經(jīng)陸續(xù)被判刑。昨天,從杭州市檢察院傳來消息,最后一名嫌疑人——將大力帶進傳銷組織的郭某某,也已被提起公訴。
原來,郭某某是大力在他艱難的打工生涯中少有的摯友,先一步深陷傳銷。一天,大力主動打電話給郭某某:“你在哪里,有活干嗎?”這通電話被郭某某身邊的傳銷“大主任”聽到了……
A
最后一通電話
大力的小姨至今還記得那通最后的電話。
2014年1月,在杭打工的大力給小姨子打了一通電話。電話那頭很吵,小姨只聽到大力支支吾吾地說自己人在“富春”,之后就沒了聲音。小姨以為信號不好,掛了電話。
沒想到,大力再無音訊。
大力,1986年出生,湖北人,10年前到四川做了上門女婿,夫妻倆育有一對兒女,妻子帶著孩子們生活在四川,大力長年在外打工。
在這通電話前一個月,大力的妻子也曾接到丈夫電話,說要借兩萬元,妻子問他要錢做什么,電話那頭大力支支吾吾,不肯多說。
2016年5月,杭州市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個來自湖北的報警電話,報警人說,她的丈夫2013年來到杭州打工,2014年開始再也聯(lián)系不上了。警方開始尋找,卻發(fā)現(xiàn)這個男人消失得非常徹底,沒有留下一絲線索。
少見的“摯友”
郭某某是誰?他是將大力拖入傳銷組織的人,此番被起訴。在大力獨自在外艱難的打工歲月里,郭某某曾經(jīng)是他少有的摯友。
大力比郭大一歲,兩人都是湖北老鄉(xiāng),兩人是在江西的一處隧道工程中認識的,之后有五六年,他們一起在工地上攬些零碎小活。
2013年夏,郭某某聽人說桐廬有隧道工程可做,只身前往,被騙入傳銷組織。
2014年初,大力打電話給他:“你在哪里?有活干嗎?”
在接受承辦檢察官王斌的審訊時,郭某某說,那時候,他知道自己已經(jīng)被騙了,不想讓好友前來,他就故意說了句“干這個活你要投入好幾萬元呢!”——當時,郭某某心想,大力是決計沒有這筆錢的,就會知難而退。
沒想到,大力還是想過來。
深陷傳銷組織的郭某某是沒有人身自由的,他的電話被“大主任”(傳銷組織內(nèi)部的頭目)聽到了,大主任指示“叫他來,發(fā)展成你的下線”。
大力來到桐廬傳銷組織的第一天,兩位好友是見過一面的。次日,郭某某立即被轉(zhuǎn)移至另一個窩點。按照傳銷組織的操作手段,相熟的人是不能在一起的,方便洗腦和控制。
此后,郭某某還見過一次大力,是被“組織”上安排著從另一個窩點趕過來勸說大力的。老友相見,在逼仄的空間下,兩人還是有過一日的暖心。大力的性格終究和郭某某不一樣,郭是逆來順受異常老實的,大力則剛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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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電話
門被上了鎖。環(huán)顧四周,房間的窗戶或被釘上了釘子或被鐵絲網(wǎng)封住,白天屋子里拉著窗簾,大力頓覺氣氛不對。
據(jù)“手機管家”肖某回憶,也許是因為害怕,也許是為了博取他們的信任,來到“家”的第一個星期,大力還是“比較配合”的。
一天中午,大力主動要求給家里打電話“借錢”,肖某便同意讓他用免提的方式打電話。一開始,大力只說“人在富春”。沒想到,他趁著周圍的嘈雜聲,竟說出了自己被傳銷控制了,守在一旁的肖某立刻把他的手機扔出了房間。
求助,犯了傳銷組織的大忌,組織決定要修理修理這個愣頭青。
“大主任(另一窩點的負責人)譚某某邊扇他耳光邊用腳踢他踩他,還有人在一邊幫忙,時不時也會踹他幾腳。”根據(jù)肖某的口供,大力被打得在地上滾來滾去,樣子很痛苦,大約過了十幾二十分鐘,他昏迷了。有人請示,要不要送醫(yī)?偣芡跄衬匙柚沽恕
當晚,大力死了。
據(jù)說,傳銷組織曾經(jīng)有過想法沉尸富春江,怕尸體日后浮出來事情敗露。最后在總管王某某的指使下,陳某某、譚某某、楊某某到距離案發(fā)地20多公里的桐廬縣瑤琳鎮(zhèn)的荒山上,挖了一個1米長2米深的大坑。在大力死后第四天,他被裝進編織袋,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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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掉半屏山才找到他
2014年,桐廬警方和工商部門在全縣開展傳銷整治工作,轄區(qū)內(nèi)的傳銷窩點幾乎被一鍋端。郭某某所在的窩點發(fā)生“暴動”,被騙人群聯(lián)合起來痛打了一頓“大主任”,成功“越獄”。
郭某某還是惦記大力的。回到老家,他找到了大力的老婆,說了當時的情況。大家一起開始尋找,后來報了警。桐廬縣公安局果斷啟動了疑似命案偵破機制。大家都沒有想到,最后,大力會以這樣一種悲慘的方式,重見天日。
2017年1月,桐廬縣瑤琳鎮(zhèn)后浦村大廟自然村的敖嶺山上,警方整整工作了14天,兩臺挖掘機幾乎挖開了半座山。但三年前,敖嶺山還是一座荒山。大力被害后的第4個月,村里實施山林改梯田工程,大量樹木被砍伐,山體表層被大量新土覆蓋,山貌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突然,挖掘機停了。
“快來看!”挖掘機挖開的這一塊土坡的顏色明顯不同于其它,警方拿著鏟子,小心翼翼的積蓄挖掘,發(fā)現(xiàn)了人的頭發(fā)和骨頭……經(jīng)提取DNA比對,證實這具尸體正是三年前與家人失去聯(lián)系的大力。警方又通過尸檢進一步發(fā)現(xiàn),被害人生前遭遇了毆打,他的致命傷是因為脾臟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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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是關(guān)鍵環(huán)節(jié)
去年年底,這起非法傳銷致人死亡案的幾個嫌疑人陸續(xù)被判刑,以故意殺人罪、組織、領(lǐng)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
郭某某呢?盡管主觀上他沒有要害死大力的想法, 但從法律構(gòu)成要件上來說,是他發(fā)出的“邀請”,讓大力被騙至傳銷組織。郭某某能夠預見大力來了之后就會被拘禁的后果。也就是說,在大力死亡這一后果的發(fā)展進程中,郭某某的邀請是關(guān)鍵一環(huán)。但大力來了之后,郭某某就與其分開了,并沒有參與此后的毆打等。
2018年1月9日,桐廬縣檢察院依法對郭某某批準逮捕。4月19日,郭某某以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說,郭某某也是個社會底層艱難求生的人,報警手段也很有限,在傳銷組織中只能以聽話來換取自己的生命權(quán)。相比之下,掌控傳銷組織的都是一些劣跡班班的小混混,他們使用綁架、毆打、威脅等殘忍手段迫使受騙人按他們的指示騙親戚朋友借錢,這類犯罪的危害性極大,對社會公眾的生命、財產(chǎn)等安全造成了巨大的風險,必須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