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工程賠了錢,張某便想通過搶劫黑車女司機的方式獲取錢財。在實施第二起搶劫時,司機中途跳車求救,張某駕車逃離現(xiàn)場,后被抓獲。經(jīng)審理,懷柔法院認定張某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去年11月23日中午,張某包下了張女士的車,稱要到懷柔某村要賬。兩人商定了400元的包車費后,張女士開車搭載張某到達目的地。一直等到晚上6點多,張某所稱的欠債者仍未出現(xiàn),張某便稱要返回懷柔城區(qū)。
“當時天已經(jīng)黑了,我不認路,就讓他帶路,結(jié)果他越指路越偏。”張女士回憶,她沿著河邊一直開到了一片樹林附近,這時張某突然掏出了一把刀,稱自己要搶劫,要求張女士停車熄火,驚恐的張女士一一照做。
張女士身上并沒有攜帶多少現(xiàn)金,只好同意把銀行卡里的錢取出給他。開車找到取款機后,張女士特意讓張某陪同取錢,以讓監(jiān)控攝像頭將張某的外貌體態(tài)拍下。返回車上后,張女士交給張某4500元,張某離開后,張女士立即報了警。
四天后,張某又如法炮制,搶劫另一位女司機3500元。但女司機跳車求救,恰好一輛工程車經(jīng)過,張某便駕車逃離,后警方將張某抓獲歸案。
張某到案后表示,因做工程虧了錢,現(xiàn)在銀行對他追要貸款,但他目前沒有經(jīng)濟收入,壓力一直很大,搶劫就是為了求財。
庭審中,張某將責任都推至兩位司機身上,并辯稱張女士之所以給他錢款,是因駕車時張女士不慎軋到了他的腳,為了賠償,張女士主動到銀行取錢進行賠償。但張女士否認了這一說法。
經(jīng)審理,懷柔法院根據(jù)本案在案證據(jù),判處張某有期徒刑8年,罰金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