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世界日報》文章稱,美國密西西比州州長19日簽署全美限制最嚴格的墮胎禁令,胎兒滿15周后,禁止墮胎。但禁令在簽署不到一小時后,就被提出訴訟。墮胎法案在法律及應對挑戰(zhàn)間形成對抗,但相關人士希望聯(lián)邦法院最終能判定,在胎兒形成之前,禁止墮胎。目前聯(lián)邦法律仍未有此禁令。
共和黨籍州長布萊恩簽署州眾議會提案1510(House Bill 1510),法案禁止在懷孕15周后墮胎。在簽署儀式后他說:“密西西比州比美國其他任何一州,都更能拯救未出生的生命。我們還能做什么更好的事情呢?”
法律唯一例外是,若胚胎的健康問題使其在子宮外生活不兼容,或孕婦的生命及主要身體機能受到懷孕威脅。強奸和亂倫造成的懷孕沒有豁免。
密州先前與北卡羅來納州兩州并列為全美最嚴格墮胎限制的州,胚胎20周以上不得墮胎。兩周都從婦女懷孕前月經第一天開始計算。
就在密州禁止懷孕15周后墮胎禁令后,密州唯一一家墮胎診所及一位執(zhí)業(yè)醫(yī)師,在一小時內在聯(lián)邦法院起訴,認為該法違反聯(lián)邦法院其他判決,一個州在孩童能在子宮外自行生存之前,不能限制墮胎。杰克森婦女健康機構(The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在由生殖權利中心處理的一項訴訟辯稱,密州墮胎禁令違憲,應該立即中止。
密州副州長瑞維斯(Tate Reeves)說,HB 1510法案是完成州保護胎兒生命目標邁進一大步,致力于使該州成為美國未出世孩子生存在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