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麗華所著《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九州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堪稱“巨著”——雖然它僅300多頁,薄薄的一本。對于魯迅研究來說,該書無疑是富于沖擊力和建設性的。在該書中,魯迅元配夫人朱安完整地展示著自己寂寞、悲慘、荒誕的人生,而她的這種人生與魯迅密切相關(guān)。該書表明:我們在認識朱安之前,不可能深入、全面地理解魯迅。朱安,這位身材瘦小、相貌平凡、不識字、裹著小腳的舊式女子,和老子、尼采、拜倫、夏目漱石、果戈理等中外文化名人一樣,深刻地影響著魯迅的世界觀、人生觀、文學創(chuàng)作,而且這種影響更為直接?梢哉f,《朱安傳》提供了一個重新認識魯迅的視角,具有“重構(gòu)魯迅”的功能。從朱安的角度看,魯迅首先不是偉大的文學家、革命家、思想家,也不是“民族魂”,而是一位嫌棄、冷落她20多年、最后帶著女學生許廣平離她而去的丈夫。
《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九州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光緒三十二年(丙午)六月初六,即公元1906年7月26日,從東京回到紹興的青年魯迅在周家新臺門與朱安完婚。“六月初六”應當是周家按黃歷選定的黃道吉日,但對于魯迅來說這是受難日。長期以來,這樁婚姻普遍地被看作“封建婚姻”,男女雙方被看作“封建婚姻的受害者”,但是,關(guān)于婚禮在魯迅心理上會留下怎樣的創(chuàng)傷,卻鮮有具體分析。按照《朱安傳》的敘述,從1899年3月周家向朱家“出口”(紹興舊婚俗中的求婚程序)算起,定婚七年之后,婚禮才得以舉行。母親魯瑞是聽到兒子魯迅在東京娶妻生子的傳言,才謊稱生病喚魯迅回國完婚。就是說,魯迅是被騙回家的。但是,騙他的是自己的母親,他只能忍受,并且順從母親的安排與朱安完婚。魯迅本來十分厭惡“瞞與騙”,視之為中國“國民性”長期批判,但母親卻在他的終身大事上騙了他。1936年,魯迅曾寫《我要騙人》(收入《且界亭雜文末編》)一文,文章雖然是就中日關(guān)系而談,但他對于“騙人”的理解之中,應當存在著為母親所騙的記憶!吨彀矀鳌分赋鲷斞概c魯瑞“母與子的關(guān)系也并不像人們所想象的那么理想化”,是有根據(jù)的。據(jù)黃喬生《八道灣十一號》的考察,魯迅留下了許多照片,但其中卻沒有與母親的合影。在批判中國“吃人”歷史的《狂人日記》中,也存在著親人相吃的悲劇。由此可見,婚禮中魯迅的痛苦之一,就是對寡母的“愛”與“怨”的沖突。對母親的愛戴與體諒使他接受母親的安排與朱安完婚,而在此過程中他又必然懷著委屈與怨恨。而且,婚禮中出現(xiàn)的辮子、小腳問題,對于從東京回來的魯迅來說,則具有特殊的、惡毒的諷刺性。在明治末年的日本,中國男人的辮子與中國女人的小腳都是愚昧與屈辱的符號。1903年3月,魯迅在留日一年之后剪去了辮子,并為此拍“斷發(fā)照”作紀念。同樣是在1903年3月,大阪的世界博覽會發(fā)生了“人類館事件”,一位身穿中國服裝、裹著小腳的女性(主辦者說是“臺灣人”)被放在會場里展覽,引起中國留學生的抗議。此事無疑曾經(jīng)刺激魯迅。魯迅在仙臺醫(yī)專留學時,藤野先生關(guān)于裹腳女子腳骨的詢問也曾使他為難。在1926年11月所作《范愛農(nóng)》一文中,魯迅依然寫及自己留日時期對小腳的深惡痛絕。然而,在1906年農(nóng)歷六月初六的婚禮上,魯迅被迫戴上假辮子,并且在腦后垂著假辮子的情況下看到了朱安的小腳。朱安的小腳無法撐起的大鞋從花轎里掉出來,還釀成了婚禮上的一個“事件”。魯迅終生對辮子深惡痛絕,多次在文章中批判,婚禮上的假辮子無疑是原因之一。
青年魯迅的心靈上存在著“創(chuàng)傷性記憶群”,婚禮大概是其中最深的一道傷口。被母親騙回國,在日本建立的價值觀受到嘲弄。因此,他在新婚第二夜就獨自睡到書房,婚后二十年間與朱安形同陌路,努力將朱安從自己的生活中抹去。關(guān)于這一點,看看魯迅日記即可明白。朱安在魯迅日記中絕少出現(xiàn),而且沒有名字,僅僅是作為“婦”或“眷屬”。
魯迅的拒絕本身,表明朱安給他造成了持續(xù)的、巨大的痛苦。生活在北京的那15年間,朱安每天都在他身邊,他的回避只能在“筆下”完成。在“拒絕”與“面對”的夾縫中,畸形、變態(tài)的婚姻生活持續(xù)著!吨彀矀鳌诽岢隽艘粋尖銳的問題:“魯迅與朱安結(jié)婚多年而沒有孩子,究竟是因為道德上的極端的潔癖,還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有著外人所無法參透的隱秘的苦痛?”而且,喬麗華由魯迅的畸形婚姻來解釋魯迅何以能夠透徹理解獨身者的變態(tài)心理,引用了顧頡剛攻擊魯迅“準鰥夫”的話。
參照婚姻悲劇重讀魯迅作品,許多作品會呈現(xiàn)出新的涵義。魯迅1919年12月4日回到紹興辦理遷居事宜,就夫妻關(guān)系而言是回到了朱安身邊,12月24日離開紹興的時候也是帶著朱安。然而,滯留紹興20天的日記中沒有朱安,朱安僅僅存在于24日日記的“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屬攜行李發(fā)紹興”一語中。在取材于此次返鄉(xiāng)的小說《故鄉(xiāng)》中,敘述者“我”則沒有家眷,身份、職業(yè)不明。所以,從小說與題材的關(guān)系來看,《故鄉(xiāng)》是魯迅回避發(fā)妻、塑造“獨身自我”、思考“希望”的作品,而這“希望”與朱安給他的“絕望”有關(guān)。尤應注意的是散文詩集《野草》。關(guān)于該書,魯迅在《<野草>英文譯本序》(1931年11月作)中有說明,所謂“大抵僅僅是隨時的小感想。因為那時難于直說,所以有時措辭就很含糊了。”結(jié)合《野草》的實際情形來看,這種表述并不成立!兑安荨分小兜难壑小贰兑挥X》等篇針砭時局,并非“難于直說”或“措辭就很含糊了”,《頹敗線的顫動》寫普遍性的倫理問題,更與是否“直說”無關(guān)。我認為,魯迅的說明本身有誤導讀者、掩蓋真相之嫌。從《野草》的創(chuàng)作背景與具體內(nèi)容能夠看到這真相,而這真相之中存在著朱安。1924年5月25日,魯迅移居西三條胡同,居住至1926年8月26日南下廣州。《野草》中的23篇作品即寫于此時、此地。當時,魯迅和母親、朱安居住于此,另有兩位女傭。關(guān)于魯迅家中“太怕人”的陰暗、壓抑氣氛,《朱安傳》引用魯迅友人荊有麟的文章作了描述,關(guān)于魯迅撰寫《野草》中諸文時的狀態(tài),則需要我們用想象來補充。西三條寓所的正房共三間,東間住著魯迅母親,西間住著朱安,魯迅住在當中一間后面的“老虎尾巴”里。夜深人靜,魯迅獨坐在“老虎尾巴”里對著東墻寫作,相連的兩個房間里是兩位給了他許多痛苦與煩惱的女性。意識到這一點,有助于理解《野草》中的氛圍與意象,進而發(fā)現(xiàn)其中“潛在的朱安”!队暗母鎰e》曰:“我獨自遠行,不但沒有你,并且再沒有別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沒,那世界全屬于我自己。”將此語作為魯迅在靈魂深處對朱安發(fā)出的聲音,是符合邏輯的。1923年魯迅因“兄弟失和”搬出八道灣的時候,就企圖擺脫朱安,但未能做到。朱安影子一樣隨他住到了磚塔胡同,又隨他搬到西三條寓所!段业氖佟芬黄,魯迅自云是“諷刺當時盛行的失戀詩”(《<野草>英文譯本序》),但是,對于處于“無戀”狀態(tài)、在朱安身邊用第一人稱“我”寫這首打油詩的魯迅來說,詩歌的內(nèi)涵不會與他本人的婚姻狀態(tài)無關(guān)。實際上,該詩表現(xiàn)的“我”與“我的所愛”之間的錯位、隔膜關(guān)系,同樣屬于魯迅與朱安。《復仇》一篇中裸著全身、手持利刃、枯站在曠野上無言相對的兩個人,可以理解為魯迅與朱安的喻體——魯迅用“漠視”之刀對抗畸形婚姻,朱安則還之以無言的“如影隨形”!断M芬黄瑒t應結(jié)合小說《故鄉(xiāng)》結(jié)尾處對于“希望”的思考來理解。“我只得由我來肉薄這空虛中的暗夜了,縱使尋不到身外的青春,也總得自己來一擲我身中的遲暮。”在這種表述中,魯迅對自己不幸青春(即朱安的投影)的哀嘆一目了然。《野草》之外,寫于同一環(huán)境中的《傷逝》同樣值得注意!吨彀矀鳌犯嬖V我們研究者已經(jīng)指出《傷逝》女主人公子君身上有朱安的影子。確實,小說中子君“凄慘的神色”,“只知道捶著一個人的衣角”的生存狀態(tài),也屬于朱安。“我終于從她言動上看出,她大概已經(jīng)認定我是一個忍心的人。”“天氣的冷和神情的冷,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小說中的這種敘述則可以用之于魯迅本人!秱拧泛汀段业氖佟芬粯,是從“我”的立場展開敘述,作為敘事者的“我”與作為魯迅的“我”本來難免重疊在一起。
朱安使魯迅寂寞、痛苦、絕望,但她是一個善良、自尊、堅韌的人。《朱安傳》展示了朱安的善良、自尊、堅韌乃至掙扎。朱安作為那個年代的女性只能從一而終,但隨魯迅離開故鄉(xiāng)紹興、遷居北京之后,魯迅對她的態(tài)度仍無改變。終于,在婆婆的某次壽宴上,她穿戴整齊向親友下跪,說:“我來周家已許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也不會離開周家,我活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后半生我就是伺奉我的婆母。”對于她這種弱者來說,這就是最激烈的抵抗手段了吧。魯迅去世后她在西三條的家里設了靈堂,寂寞地守靈,卻不準家人以親戚名義參加上海的魯迅紀念活動,以免有人看魯迅的笑話。魯迅去世后她活了11年,貧病交加中一直努力保持“魯迅遺孀”的尊嚴,去世前冷靜地安排自己的后事,將衣物分贈親友。魯迅曾經(jīng)贊美在三一八慘案中死傷的劉和珍等人,曰:“當三個女子從容地轉(zhuǎn)輾于文明人所發(fā)明的槍彈的攢射中的時候,這是怎樣的一個驚心動魄的偉大呵!”(《紀念劉和珍君》)我認為,與這三位女子相比,朱安更為“驚心動魄的偉大”。命運把她放在一個生不如死的尷尬位置,她卻必須堅強地活下去,那種屈辱的“活”比壯烈的“死”更艱難?上В砟甑闹彀彩囚斞缚床坏降。
魯迅與朱安的婚姻悲劇彌漫著一種令人窒息的“悲”。兩個差異如此之大的人,實在是無法在一起的。但他們走到一起,于是悲劇發(fā)生了。誰錯了?誰都沒有錯。魯迅沒有錯,朱安沒有錯,魯迅母親也沒有錯。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犧牲品”——如學者們常說的。不過,說到“犧牲品”,朱安才是徹底的、最大的犧牲品。魯迅最終帶著許廣平離開舊家庭,走向新天地開始新生活,拯救了自己,而朱安只能留在西三條,留在“黑暗的閘門”里面。1943年她送走了婆婆,1947年6月29日她本人在貧病交加中離開人世。在我看來,現(xiàn)在被命名為“魯迅故居”的西三條魯迅寓所,命名為“朱安故居”更恰當。魯迅在這里只住了兩年零三個月,而朱安在這里住了23年,終老于此。
魯迅太偉大,朱安太渺小。所以,盡管他們是結(jié)發(fā)夫妻,但人們看魯迅的時候看不到朱安,或者盡量不看朱安。魯迅去世之后許壽裳編魯迅年譜要寫及朱安,甚至專門給許廣平寫信說明,請求諒解。1944年10月,因保存魯迅藏書問題唐弢等人來到西三條,與年邁、貧病交加的朱安商談,朱安憤怒了,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的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這聲音浸透了淚水,飽含著四十多年的悲憤與委屈。但是,這聲音最終還是淹沒在后來的各種“時代強音”之中!吨彀矀鳌芬呀(jīng)指出,在建國后的大概30年中,朱安被排除在魯迅研究之外,甚至成為禁區(qū)。朱安在周家位置尷尬,在后人對魯迅的敘述中更為尷尬,F(xiàn)在看來,朱安的被漠視、被排斥,證明著“我們”的專斷、丑陋、殘忍與自欺欺人。值得慶幸的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朱安終于“浮出歷史地表”,引導人們看到更為真實的歷史與更為全面的魯迅。而且,進入21世紀,“我也是魯迅的遺物”這一聲悲憤的吶喊,成為喬麗華這本《朱安傳》的正題。
2016年8月下旬寫于寒蟬書房
(本文作者董炳月,為中國魯迅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