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尋求刺激 殺了女同學的他被判死刑面對審訊時毫無一絲悔意
“你們都在我的劇本里。”李斯達還曾提到,“我自然是惡人”、“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負責殺掉你”。冷漠的殺人惡魔李斯達面無表情、一言不發(fā),沒有任何表態(tài)。
在10月31日北京高院的二審宣判現(xiàn)場,周云露的父親注意到,李斯達的手被銬著放在前面,沒什么動作。這雙彈鋼琴的手指節(jié)修長,寫詩寫劇寫小說,卻也拿起水果刀,殺了他的女兒。
殺人的原因僅僅是尋求刺激,“想找個無辜的人發(fā)泄一下”。那是2015年8月9日,李斯達以拍攝微電影名義,將周云露騙至北京朝陽區(qū)陽光家園的租住地,意圖不軌遭反抗后,他氣急敗壞地拿起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切、劃她的頸部。
周云露手捂著流血的脖子,撥打電話求救。但李斯達搶過電話,謊報地址騙過對方。最終,周云露臥躺在地上,左側頸內(nèi)靜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沒有人知道,李斯達是以什么樣的心情離開案發(fā)地的。
但他在距傳媒大學不遠的內(nèi)蒙古飯店開房、吃飯、幾次進出,未見異常。被辦案警方抓獲時,他“正在酣睡”。接受檢方訊問期間,提起殺人案,李斯達也是出奇淡定,“有人夢中殺人,我還沒做過這個夢呢。
確定人生末路的時候,內(nèi)外交迫的時候,難免有什么極端的想法”、“她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碰到我……懺悔適當會有,但現(xiàn)在還是冷漠……”即便是在去年底的一審判決現(xiàn)場,李斯達也是全程面無表情,眼神游離。
法官問他姓名時,問了兩遍才反應過來,回答。當時,周父憤怒得幾乎失控。他難以接受,李斯達為何會如此淡定,“原不原諒是我的事,但是否懺悔是他良心的發(fā)現(xiàn),他這一點都做不到。這個人在我的眼中就像死人一樣……
他靈魂已經(jīng)出竅了。”如今,在判決現(xiàn)場,看到殺女兇手站在那里,周父覺得自己麻木了。他說,跟惡魔沒辦法生氣,只能用法律來制裁了。“最后”的通話此次宣判,李斯達方還是沒有任何人到場,包括他的父母。一審宣判時,周父曾對此很不滿意,認為對方“沒有誠意”,現(xiàn)在他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約一周前,李斯達的父親還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李斯達一死。周父說無能為力,就掛斷了。這并不是李斯達父親第一次打電話。他表示過歉意,也到老家來提出賠償,但周父都沒有答應。
自稱身為老師沒教育好孩子,李斯達父親很愧疚。他曾提到兒子愛護小動物、愛護生命,“人的心里都有一個天使一個魔鬼,這次是魔鬼驅使他做了這件事”。周父不這么認為,他覺得李斯達就是惡魔。站在父親角度,他同情對方,但這種道歉無論如何接受不了,沒有為什么。“我女兒不是白死的,她走得這么慘”。他每天都在想女兒。女兒很優(yōu)秀,已經(jīng)開始工作,將來肯定是人才。12歲升初二那年,他把女兒送到北京上學,她就一直獨自在外學習。
高中考上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大學考了中國傳媒大學,又讀了研。女兒一般都在校學習,很少回家,除非過年、暑假,會呆一個星期。她在家也從不出門,拿著電腦、書學習。“她跟同學的關系都比較好,我們也非常放心”。但女兒死了。這兩年多,他熬著、等待,一直盼著這次宣判,早一點把事情了結,早一點回歸生活,給女兒一個交代。他也沒有再請律師,這不需要。他說,“案件的經(jīng)過很明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二審宣判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這個結果,周父說了句“滿意”。李斯達的道歉是等不來了,接下來的歲月里,他要努力把這個事放下,能怎么辦呢?只能去面對。他說,只能慢慢走出來,人活著還是要生活的。“倒霉”的無辜受害者事實上,周云露遇害前兩個月,李斯達就萌生了“約女孩出去尋求刺激”的念頭。二人為同級本科生。
畢業(yè)后,周云露考上中傳研究生繼續(xù)學業(yè),而李斯達卻因賭氣未答辯也沒交畢業(yè)論文,因此沒拿到畢業(yè)證書。他解釋,“這也是找刺激”。畢業(yè)后,他在曾兼職的汽車4S店彈鋼琴。后辭職與人合伙開培訓學校,但不順遂,找工作又屢次受挫。“我有點心灰意冷,尋死的念頭。”李斯達稱,覺得死前應該殺人發(fā)泄一下,“就用了一種歇斯底里或者喪心病狂的做法,尋死前再做點什么不能挽回的事情。”
一開始,他鎖定的殺人對象是4S店工作時認識的一名男子,對方一直對他照顧有加。他擬定了個能謀財害命的“劇情”,然后毀尸滅跡。“這可以提供我逍遙一段時間的資金,然后我再尋死。”但對方未能赴約,于是他確定另一殺人目標:周云露。雖為校友,但二人并無過多交集,僅是互相認識。“她就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倒霉了。”李斯達接受訊問時說。但自稱“尋死”的他,卻由辯護人做罪輕辯護,稱存在自首情節(jié),因為被抓時警察僅是懷疑,經(jīng)詢問才確認其殺人。
這一說法未得到法院認可。一審法院認為,李斯達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到案后雖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李斯達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11月1日,獲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李斯達到案前已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對其已有明顯的針對性,并根據(jù)行蹤在內(nèi)蒙古飯店客房將其抓獲,李斯達不具有自動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觀行為,不認定為自首。此外,在周云露死亡前對外求救期間,李斯達謊報地址,阻止他人施救,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jié)和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且不能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其到案后雖能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致命”的藝術氣質(zhì)李斯達為何殘忍殺人卻又毫無悔意?他曾做精神病司法鑒定,結果表明并無精神病。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紹,基本斷定李斯達長期存在偏執(zhí)型人格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前者常見癥狀為冷漠消極、固執(zhí)敏感、過分警覺、心胸狹隘等;后者則集中表現(xiàn)為高度的攻擊性和無羞慚感。一般于早年(幼兒園、小學)開始形成,原因較復雜,如早期失愛、成長路上挫敗和自我苛求。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旦犯罪,會選取弱者為攻擊對象。
了解到,李斯達父母都是老師,家教甚嚴,只要在學校犯錯,總會第一時間受訓斥。來北京上大學后,他開始無拘無束,但向家人隱瞞未畢業(yè)一事。同學朋友看來,李斯達在拍片、剪片、客串演員等方面很有想法,還曾擔任學校“戲劇之夜”評委,但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獨行,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上課時,他會突然站起來走來走去,或坐到第一排桌子上。他曾走著走著開始學狗叫,裸奔下樓洗澡,在樓道里大哭。專業(yè)必修課都不去上,掛科不少,“畢業(yè)證都不在乎。”
也有同學介紹,李斯達有暴力傾向,新生入學軍訓時,曾私藏尖刀。他還發(fā)布多條與殺戮有關的內(nèi)容,包括“我喜歡不要那么多感情的作品,最好是無盡的殺戮”、“死在睡眠里”、“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負責殺掉你”。“他最大的問題,可能在于把生活當成了戲劇。”一名同學提到,他活在自己構建的世界中。也有同學稱,“搞藝術的人嘛,多少與常人不太一樣”,李斯達世界里,藝術就是全部。但這些怪誕行為,被人當成“藝術氣質(zhì)”而疏忽了。
一位好友說,“這跟藝術沒關系,他心理生病了。”出名要趁早,對于高校表演系或導演系學生來說,讀書期間就開始外出拍戲很正常。即便是單純善良、品學兼優(yōu)、防備心不強的表演系學生周云露,拍戲也不陌生。她經(jīng)常幫同學拍片,也在劇組待過,畢業(yè)后想做個演員。
因此,當李斯達提到“演出費用一天五百,有團隊,拍攝地點就在出租屋內(nèi)”時,她并沒有懷疑,認為這是個暑期實習的好機會。周云露的年齡永遠停留在了22歲。2015年8月9日這天,她離開宿舍,告訴室友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yè)的同學李斯達拍戲,戲份不重,不會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