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至20日,中國女留學(xué)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在20日下午的庭審中,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親在東京時間6點召開記者見面會——
江母質(zhì)疑劉鑫:回國后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江母:
報警的錄音,是經(jīng)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里住了兩個月,怎么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fā)時候的一些情節(jié),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唯獨(dú)你在錄音當(dāng)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dú)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警察不讓?墒俏覇栠^調(diào)查我的警察,你劉鑫在警方那里,不屬于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lián)系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板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鋒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警察允許你說的嗎?!陳世鋒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么角色?回國之后,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江母拿出江歌手機(jī),念了江歌抱怨劉鑫的推特
江母:我作為一個媽媽,我不允許任何人玷污我的女兒!江歌的手機(jī)在我的包里,江歌10月25日在推特上寫下了自己的心情,這是前段時間你對她的玷污我不允許!大家稍等我找出江歌的手機(jī)。(江母拿出手機(jī))我女兒是因為保護(hù)劉鑫死的吧?你不敢,你還要聯(lián)合網(wǎng)上的人來詆毀江歌!這是江歌寫下的推文,“就是有點不爽,少女牙膏衛(wèi)生紙也不買,垃圾也不會倒,總是等我回來,只會嘴上說嘛!”這是一件小事,但我是要說明,我說的都是有事實根據(jù)的,我沒有撒謊!10月21號我女兒寫下了,“昨天晚上開玩笑說了少女一句,結(jié)果惹的人家不開心了。”我只想說明我沒有撒謊,我沒有污蔑劉鑫半句話。我從去年12月18號第一次見了檢察官,我了解了一下案件的詳情,今年的三月份,我拿到了第一份案卷材料。我知道了我女兒遇害的真正真相是什么。我沒有對劉鑫加以過激的語言,我只想讓劉鑫告訴我事實,幫我論證一下案卷的內(nèi)容。
江母對于網(wǎng)友攻擊徐靜波的行為表示不滿
今年的七月份我拿到了第二次案卷,律師只告訴我了一個重點,他說,是陳世鋒的供詞說劉鑫把江歌推出了門外,但是我也不相信。律師沒有太多時間,告訴我所有的案卷內(nèi)容。沒有辦法,我只好拜托徐靜波幫我看幫我翻譯其余的案卷。從去年11月28日徐靜波老師來我家,到江歌家,在江歌墓前對江歌說,我們留日的老少,會一起幫你照顧媽媽。這么無私幫助我的一個好人,也要被他們拿來攻擊嗎?在這里,想拜托媒體,能不能呼吁網(wǎng)絡(luò)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