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許昌市,與魏都區(qū)政府辦公大樓一路之隔的永樂國際金鼎大廈2#、3#樓已經(jīng)停工近兩年。數(shù)百名業(yè)主因交了錢遲遲得不到房而多次奔走上訪,近百名農(nóng)民工因拿不到屬于自己的血汗錢更是痛苦不堪……
永樂國際金鼎大廈2#、3#樓盤的工程開發(fā)商是河南永樂國際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樂公司”),工程建設承包商、項目部負責人是許昌市建安區(qū)長村張屯南七組居民張丙尚。每當張丙尚提及開發(fā)商拖欠工程款5500多萬元和農(nóng)民工的工資1021萬元,常常有著錐心之痛。
如今已72歲的張丙尚,有著做工程建筑35年的經(jīng)歷。據(jù)他介紹:他在2012年10月16日與河南省冶金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冶建”)簽訂了建設工程承包合同,2013年4月16日,河南冶建任命他為金鼎大廈工程的項目負責人。他既是項目部的負責人,又是工程的實際承包人和墊資人。
在一封寫給許昌市人民政府清欠辦的投訴信上,清晰地敘述著一個事實:2013年初,張丙尚根據(jù)河南冶建與永樂公司訂工程承包合同,作為公司派駐永樂目際2#、3#樓的施工承包人進駐工地,工程承包資金暫定為1.06億元(不含量土方開挖等項目工程)。為此,他積極籌措資資金,按照合同交齊400萬元質量保證金后,開始施工土方開挖后涉及土方工程500多萬元。起初,永樂公司承諾按合同約定積極付款,如果不能及時付款,當按照月息5分進行賠償,但到2013年3月驗收槽開始直至2014年3月主體封頂,永樂公司應付工程款5325萬元,卻一直沒有實現(xiàn)承諾。在主體工程施工中,除支付部分工程款及房產(chǎn)抵償工程款外,其余工程款也一直沒有支付到位,且保證金也未退還。
2014年4月20日,在張丙尚強烈要求下,永樂公司給他直接簽寫了4000萬元的工程款付款計劃,甚至“法人代表”孫賢周還簽了字,信誓旦旦地承諾三個月內分3次付清,并寫明如違約按月息5%自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扣除甲方所已付工程款后仍欠工程款24751916元。加上后來的內外粉工程費用,到2017年8月7日,已欠工程款5500多萬元(不含逾期付款違約金),其中欠農(nóng)民工工資1021萬元。
永樂公司言而無信,長期拖欠工程款,置農(nóng)民工的利益于不顧,給張丙尚本人造成了嚴重的債務負擔,給農(nóng)民工生活和家庭造成了嚴重的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導致農(nóng)民工因此多次奔走上訪。
在張丙尚提供的一份永樂公司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的清單:欠21名施工管理人員工資96萬元,欠鋼筋工、木工、外架工、水電工以及外粉、內粉工、外保溫、二次結構工程涉農(nóng)民工79人,欠材料費和工資925萬元。這些農(nóng)民工家境都不富有,全家老小的生活開支全靠打工度日,有的孩子期盼著父母打工換來的學費,有的老人病床上期盼著孩子們用血汗換來的治病錢,有的年輕農(nóng)民工期盼著自己辛苦掙來的打工錢建房娶妻……但這些都成了無盡頭的期盼和苦苦的等待。因農(nóng)民工長期拿不到應得的工資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中,備受著生活和精神的煎熬。
在張丙尚提供的一份寫給省市政府、紀委和公安機關的投訴信中,他分析了造成目前不良困局的主要原因,是永樂公司背后的掌控人、紅頂商人王勇。王勇本是許昌市公安局民警,拿著國家的俸祿,卻不以本職工作為重。十年前,在王勇從事交警時就步入商壇,以許昌永兆紡織廠總經(jīng)理的面目和公安民警的雙重身份,游走于政界、商界。隨著王勇有財富夢越做越大,就將黨風黨紀置身于度外。王勇于2010年又明日張膽的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永樂公司的法人名義上是孫賢周,實際上是王勇獨立投資,獨自掌控。一邊是堂而皇之的公安民警,一邊是追逐財富的地產(chǎn)商,這種瞞天過海的障眼法并沒有成為他違法違紀的護身符,在廣大群眾的多次投訴和舉報下,他終于原形畢露,無奈于2015年辦理了內退手續(xù)。一個十分明顯的公務員長期涉及違規(guī)經(jīng)營,甚至公開從事地產(chǎn)開發(fā),竟然毫發(fā)無損的內退,逍遙于黨紀政紀之外,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老板的寶座上繼續(xù)著不良行為。
張丙尚訴說不盡王勇的樁樁丑事和件件劣行,王勇一直扮演者黑心開發(fā)商的角色,耍弄心眼,玩弄手段,多次設計施展欺詐業(yè)主的伎倆,給公安隊伍的形象抹黑。2017年5月10日,王勇指示他人,糾集組織社會閑人員打著物業(yè)管理名義,強行驅趕工程駐地人員,并撬開辦公室倉庫,致使丟失經(jīng)緯儀、水平儀、電纜線等,損失8000余元。王勇在這種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情況下,卻反其道而行之,倒打一耙,于2016年10月25日惡意提出單方面解除合同,企圖逃避嚴重違約的法律責任,一筆勾銷所欠的巨額工程款和百名農(nóng)民工的工資。
對此,我們將繼續(xù)追蹤報道。(魏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