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民政部網(wǎng)站消息,民政部會同外交部、財政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起草《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表示,侵占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土地、設施,破壞、污損境外烈士紀念設施,在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活動無關的活動的,駐外使領館應敦促境外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機構或人員及時制止。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害后果的,駐外使領館應通過外交途徑向所在國政府提交涉,敦促其依法嚴肅處理。
征求意見稿指出,本辦法所稱境外烈士紀念設施,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為紀念中國烈士修建的烈士陵園、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