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高層次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操作細則》規(guī)定,在職高層次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放寬至現(xiàn)行政策的5倍,申請人兩人為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250萬元。
目前珠海執(zhí)行的公積金政策是,公積金中心規(guī)定一個人最高貸款上限為30萬元,兩個人申請最高可貸50萬元。根據新出臺的《細則》,珠海市高層次人才在服務期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至該市最高上限的5倍,即職工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申請人一人為高層次人才,則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50萬元,申請人兩人為高層次人才,則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250萬元。該《細則》適用于經珠海市人才主管部門評定的頂尖、一、二、三類高層次人才。